机械土方综合单价的奥秘:揭开执行与换算的条件之谜
(1)当土壤中砾石比例高达30%以上,或遇深层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岩层时,不再适用机械土方综合单价,转而采用机械挖碴综合单价相应子目(1-103^1-106)的精确计算。
(2)在机械挖掘土方子目中,未考虑到工作面和放坡所需增加费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设工作面和放坡时,可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并在综合单价内考虑相应费用。此外,还需对放坡及加宽工作面的系数进行详细的计算处理。
(3)对于机械挖掘土方工程量,我们以90%为机器挖掘、10%为人工操作来估算。在人工部分执行相应子目的基础上,再乘以系数20,以反映其重要性。
(4)在机械土方子的划分过程中,我们主要依据天然含水率。当含水率超过25%时,在总体单价中的人工与机械操作都需要乘以系数1.15,以调整成本。若含水率达到40%或更高,另行进行具体计算。不过,如果采取井点降水技术降低地下水位,这些影响将被忽略不计。
(5)我们将开挖深度设置为每次5米。当开挖深度超出此阈值时,将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以补偿额外劳动强度。
(6)对于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的情形,在实施总体单价之前,需要额外加倍该金额,使得价格更加公平合理。
(7)如果推土机用于推动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地面材料,那么推土机台班使用数量中的每一项都需乘以系数1.25,以反映较大的运输挑战和耗费情况。
(8)当使用挖掘机来清除桩间填充物(不包括空桩部分)时,该类项目的人力与设备使用还需分别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其组成比例和效率参数。
最后,对于整个项目中的所有设备,即便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所变化,但仍不得轻易更改原定的标准化设备配备,如反铲式挖掘机等,这样做旨在维持整体项目的一致性与可预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