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土方综合单价执行及换算条件深度解析
(1)当土壤中砾石比例超过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不再执行机械土方综合单价,改为执行机械挖碴综合单价相应子目(1-103^1-106)。这种转变不仅影响了工程量的计算,还对施工策略产生了重大影响。
(2)在进行机械挖土方子目时,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所需增加的费用。因此,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可依据相应规定计算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此外,加上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以确保工程成本的透明性。
放坡及加宽工作面的系数计算是复杂且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最终工程造价。正确理解并应用这些系数对于项目管理至关重要。
(3)在机械挖取土方工程量方面,我们需要注意其按90%机械、10%人工分配。人工参与部分则按照相应子目的规则乘以系数20来处理。这一划分不仅体现了不同劳动力的价值,也反映出项目经理对资源配置能力的考验。
(4)对于含水率大于25%的情况,当采用标准的人工和机械价格时,可以适当提高它们各自的一个系数至1.15,以补偿水分带来的难度增大。在更极端情况下,即含水率超过40%,可能需要另行精确计算。如果通过井点降水技术有效降低地下水位,那么无论实际含水率如何,都不会因此而调整成本预算,这体现出技术进步对成本控制作用力度巨大。
(5)在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5米后,每台挖掘机台班数量将乘以系数1.09。这意味着随着深度提升,其使用效率也会逐渐下降,从而导致额外支出的需求。此类调整促使项目团队不断寻求提高效率的手段,如优化设备选择、培训操作人员等措施。
(6)对于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的情形,由于规模较小,一般情况下可能存在更多不可预见的问题,因此建议将原有价格乘以系数1.1,以适应当地市场状况以及潜藏风险因素等因素造成的小幅波动。
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该项服务通常比其他情景更加耗费时间与能源,因而建议将推土机台班用量中的该部分乘以系数1.25进行加权。这一做法旨在公平反映不同条件下的真实成本投入,为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支持。
(8)针对特殊场合,即采用挖掘机开挖桩间 土方(不包括空桩部分), 在编制综合单价的时候,对人工和机械分别设定其具体参数,这样可以更加精细地考虑每种资源所承担的地位,并据此决定最佳运作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尤为关键,因为它关系到整个项目成功完成与否,以及最终获得经济回报是否符合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