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流量不限量呢?使用者把中国联通给告了 可惜... 还记得三大运营商 满天飞的不限流量套餐么 说好的不限量 其实是达量降速甚至达量断网 三大运营商因这一虚假宣传行为 曾受到各级监管部门的警告和处罚 北京一位消费者 为此将联通告上法院 要求其履行“流量不限量”的宣传承诺 结果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1 消费者称受联通广告误导 办理了“流量不限量”套餐 北京消费者阴先生称, 2018年5月29日,他在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北京分公司)西单营业厅申请办理开通手机号码,手机号为130XXX,办理了“冰激凌套餐本,费用为每月129元,主要内容包括:在北京地区使用该手机号码上限流量且不限网速,非北京地区上网才会限量限速;每个月内流量每超过100GB时,他要给联通北京分公司客服打电话解封,客服会无条件解封,而且不限次数,或者是自动解封。 据阴先生介绍,从2018年6月到9月,他的手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流量超过100GB时都是自动解封,但2018年10月22日,他突然发现网速变慢,连网页都打不开,经拨打10010询问得知,联通限制了他的网速,限速的理由是他10月使用的流量已超过100GB,同时也拒绝了原告申请解封的要求。此后,他多方投诉,都没有结果。 ▲2018年6月,工信部约谈三大运营商,要求规范“不限量”套餐宣传。 今年1月,阴先生将联通北京分公司起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联通恢复他之前的套餐流量使用状态,即在北京地区上网不限量不限速。 2 法院审理认为 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 办理涉案套餐 是受“流量不限量”广告误导 而业务协议中已约定达量限速 且原告提交证据不足以 证明其使用当月流量受到限制 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审理过程中,被告联通北京分公司辩称,原告办理的套餐规格是“不限量但是限速”,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2018年5月29日,阴先生在联通北京分公司申请开通了号码为130 XXXXXXXX的手机号码,并办理了“冰激凌套餐本地版”,套餐格式合同内容包括:套餐内包含国内通话拔打500分钟,国内流量4GB,本地流量免费,当月累计使用流量超过40GB后,本地流晕限速至3Mbps(国内漫游流量不受限速影响),当月累计使用流量超过100GB后,上网速率降至最高256Kbps,次月自动恢复。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阴先生称基于联通北京分公司在手机APP、海报及营业厅中“流量不限量”的广告宣传才办理了涉案的电信套餐业务,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上述主张,且在其与联通北京分公司签订的《客户综合业务登记单》中明确约定了套餐流量使用规则,故其主张要求联通北京分公司对其使用套餐上网不限速,缺乏依据。 原告称有关流量的格式条款,但其未能证明上述格式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形,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 另,原告主张联通北京分公司恢复其使用套餐流量至无限量使用状态,但其所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使用当月流量总量受到限制,故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援。 2019年2月12日,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阴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元,由联通北京分公司负担。 阴先生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3月26日,阴先生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获得法院准许。 至此,这起“流量不限量”官司以消费者败诉而告终。 对于“流量不限量”广告 对于这场消费维权官司 你怎么看 ↘ 推荐